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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11【Civil-NET技術部 公告】差分訊號的正確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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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收到客戶傳來 道管中心公告之資訊如下,而向本公司提出若干疑問,本公司均已向客戶說明。由於這些問題攸關測量員施測成果的正確與否,與未來擔負成果對錯的法律責任,再加上去年9月某單位測量員被法院傳喚[坐標測錯造成民眾財產損失]的事件,因此認為有必要於此公告讓客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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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公告的問題在黃框內之描述,該內容有學理上之謬誤:

1.依據國土測繪中心(以下簡稱測繪中心)eGNSS網站之公告,利用該eGNSS系統測得的坐標是含有誤差在內的,平面誤差為5公分,高程誤差為10公分。若工程所需之精度要優於以上數字時,應該要檢測包覆測區之三角點來提高精度。

   以上資訊見於該中心eGNSS網頁之[注意事項]中:https://egnss.nlsc.gov.tw/content.aspx?i=20150625102907100

該資訊明確說明使用測繪中心eGNSS差分訊號測到的坐標並非正確成果,而道管中心却強制規定測量公司”應使用eGNSS訊號”之措施,或”就算不使用,但也要與測繪中心成果比對”之措施, 使得欲使用正確檢測方法者,會因本公告而變成不得使用,已實際剝奪了大眾使用正確方法的權利。

 

2.就精度位階論,三角點坐標之位階最高,無論使用何種差分系統,都應該與三角點坐標比較。測量坐標正確與否,應該是與三角點坐標比較才對,而不是與”使用測繪中心訊號測到的有誤差的坐標”比較(因其中含有誤差)。
因此該段公告文字的合理描述應修正如下,才符合測量學原理及台灣坐標系統現況:「…使用任何網路RTK差分訊號進行定位測量時,須提示至少三點以上與三等以上衛星控制點(三角點)坐標之比較值,其精度符合規範者才可使用。」
此法稱為坐標歸零法,為相對定位原理,完全符合TWD97或TWD97@2010...等坐標系統,而且日後可追溯至三角點引用源頭,是完全符合測量學原理、沒有疑慮的方法。

 

3.道管中心網站的公告將誤導測量員以為測繪中心提供的訊號與三角點同等精度,完全不需三角點檢測。此舉也等同否定了測量學教科書中的所有檢測理論。因此建議應于以適當說明之,以免誤導。

 

4.上圖公告之資訊可以考慮加上警語讓測量員了解所擔負之責任與風險,建議文字如:「GNSS衛星定位測量使用測繪中心差分訊號者,當所進行的工程有高精度要求(平面誤差<5公分,高程誤差<10公分)時,小面積者,應該要檢測測區附近至少一個三角點來提高精度;若為大面積者,則應該要檢測包覆測區之三角點來提高精度。」(其實這段文字就是本公司強力要求用戶一定要做的坐標歸零法,的另一種咬文嚼字的說法)此警語也是測繪中心網站明示之注意事項,怠無疑意,這段文字可明確告知測量員正確做法,讓測量員知道如果不檢測三角點可能要擔負之風險,以及應負起成果正確與否的法律責任。

 

5.此外,本公司為響應政府鼓勵民間投入公共建設,於民國100年投資建設完成相同服務系統,名為「Civil-NET(民間網路)差分系統」,已服務國內工程建設十餘年,長期用戶包括各領域之公家單位及私人公司等,此系統之定位效能及精度(坐標歸零後之定位精度優於2公分)也是經過工研院認證過的具有公信力之系統,似也應有被推薦之公平待遇,且將Civil-NET與eGNSS兩系統並列可讓測量員有更多清楚、方便、正確的彈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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